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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债务人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6-25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故意串通或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是:
    1、当事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权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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