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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撞到老师的责任还是幼儿园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5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小孩在幼儿园受伤由侵害人负责,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幼儿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导致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有过错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如果是其他学生的过错造成,则幼儿园与学生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父母是其监护人。
    如果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属于意外,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幼儿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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