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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钱买东西,然后东西就不给我了

网络购物 2023-06-25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东西不给钱能报警。如果报警,公安机关要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法律分析: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保留证据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 给别人买东西,如果别人一直不给钱的话,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他忘记了,并不是不想给,而是忘记给了另外一种可能性,是他并不想给,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完全可以尝试,直接问他要,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让他帮你买东西,这样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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