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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债不还起诉执行期要多久

债务追讨 2023-06-26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纠纷的强制执行期限是两年,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期限过二年,如果在两年的执行期限中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个人债务从起诉到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才能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执行,而个人债务从起诉到执行这段过程的时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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