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

其他 2023-06-26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暂住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暂住证办理需要以下资料:
    (1)办理暂住证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暂住证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拟暂住1个月以上;
    2、在暂住地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活动;
    3、年满16周岁的人员。
  • 办理暂住证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局管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证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每个地方所具有的实际情况不同,应当按照当地部门的指示准备相应的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办理暂住证所需手续
    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资料。
    1、办理暂住证需要居民的身份证或者原籍公安机关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需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者协议。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材料准备齐全后,本人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当日就可以办理,不收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扩展资料:
    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规定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朔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