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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脾气暴躁,我的婚姻名存实亡,想离婚,但他不同意协议离婚,让我起诉他,等法院判决他就离,我俩都不要财产,我该如何办理?丈夫脾气暴躁,想离婚,但他不同意协议离婚,让我起诉他,等法院判决他就离,我该如何办理?

离婚 2019-03-16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具有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具体金额未明确规定,根据损害程度和有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确定。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起诉,对男方不利的条件就是离婚原因是因为男方过错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你得陈述,男方可能符合第二种情形,女方需对此负举证责任,一旦有证据证明男方有第三者,女方可以在提出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如女方不同意离婚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法律并未规定,应根据过错方的负担能力和对无过错方的伤害程度及无过错方的请求综合考虑。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陈述,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因此任何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离婚。
    3.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女方提出证明是因男方过错导致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可能对男方不利,同时一旦法院判决离婚,男方应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女儿的一半抚养费用。
  • 协议离婚以后,就孩子抚养费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或者不离,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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