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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的财产,以结婚为目的,可以要求返还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6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规定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的能要求返还。因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认定为彩礼,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人要求被赠与人依法返还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法院应当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登记结婚能要求返还财产,前提是当事人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结婚未成的,可以向对方要求返还。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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