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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商场工作,私下申请客户积分101元,然后公司现在给我开除罚款1000元。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0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能对员工进行罚款。
    公司可以依法制定其规章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可以对其罚款,但罚款的数额应合法合理。另外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经济损失数额标准,即达到多少数额企业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律师提醒,企业每月扣除员工工资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扣除总额则可超过20%,与损失数额相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一、公司罚款需要通知员工吗
    1、公司罚款需要通知员工。单位不能随意处罚员工, 如果符合处罚的规定需要出具书面的通知。变相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乱罚款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行为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必须达到违反重大劳动纪律的程度,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可以主张赔偿。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罚款这种行为从法律上面来讲其实是一种行政处罚的行为,因此罚款的行为应该正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不是针对所有的人进行,所有的私人组织不能对其管理的成员实施罚款的行为,这一点就连行政主体这种具有罚款权利的组织也不例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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