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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借了10万私人贷款,每月支付3000利息,现在还没有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27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对于私人借贷利息的规定:
    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我国对于私人借贷利息的规定:
    1、私人借贷的利息可以自由协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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