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还不让走,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辞职报告是否必须一个月后才能走,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2、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个人提交辞呈报告分三种情况:
    1.一般一个月后可以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个人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辞呈报告,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这时个人便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个人承担相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一、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让走怎么办
    1、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按照劳动合同法态雹,合同到期将会自动与公司解除关系,如果员工不想续签合同,可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告知公司,这个要根据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
    2、如果公司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你离开公司,不在离职证明上面盖章,阻挠员工去其他公司就业,员工可按照合同上的有关条例去当地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署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合同,如保密协议或者高宴闭友等人才离职相关规定,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话,需要提前根据公司的相关晌槐规定将这些规定处理妥当以后才能离职;
    4、为了保护切身利益,可以上网咨询一些法律顾问,比如当公司不遵从劳动合同法,故意拖延员工离职,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拖延期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按照双倍进行补偿。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返睁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脊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樱世枣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包头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