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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借婚索取财产和买卖婚姻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7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这样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和买卖婚姻: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要求财产的主要区别在于:
    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不是自愿结婚的;借婚姻索要财产的男女双方都是自愿结婚的;
    2、婚姻交易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借婚姻索取财产的行为实施者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
    3、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产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付款,已经付款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在于:第
    一、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第
    二、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第
    三、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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