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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吃铁丝,现在手术取出,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6-27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后,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论是医药费还是停工期间的待遇,职工都可以依法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这是违法的。如果已经认定工伤,必须享受工伤待遇。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法律分析:现在的劳动局有专门管这种事的一个科,你可以去工厂的上管的劳动局添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还有不管你是什么原因,只要你跟工厂有劳动合同,并且只要你在劳动期间发生的以外事故或者受伤。
    还有通过医疗机构鉴定所得到的结果,只要是你的病与你参与的劳动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您先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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