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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我在电子厂上班,晚上需要加班,但是我跟负责人说了我晚上不想加班,他们不同意,我不想去但是又怕因为我不想加班被公司领导针对变相逼迫我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7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迫加班时,员工可以不同意加班。用人单位强制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可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进行了加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1、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2、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一、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二、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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