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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老婆的名字,单独所有,老公把房子卖了,收了定金,打了定金收条。老婆如果不同意卖,请问这个定金收条有效吗?房产证上是老婆的名字,老公把房子卖了,打了定金收条。老婆如果不同意卖,请问这个定金收条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9-03-05 08: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但是要看购房的出资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使用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完全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额购房的,那么房子属于您个人所有。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一人一半,但是还是要考虑出资的方式,是全款购买还是按揭购买。
    贷款的还款情况等等综合进行判断。因为您的咨询描述非常简略,而实践中的财产分割又会考虑很多因素,所以我们也无法进行特别细致的判断,希望您谅解。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那么法官会在综合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 如果你确定想买此二手房,为防意外,你应这样做:
    1、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最好一致;(防二东家转手)
    2、现在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偷卖房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你签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夫妻一起到场签约。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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