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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开的普通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8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票开错了可以在取回原发票后重开,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及时取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
    2、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一、发票开错了能重新开吗
    1、可以重新开,本月开具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上月开具的普通发票您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并注明作废。若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送交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二、发票的管理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 法律分析:可以,开错的发票如果不能使用,必须要求开票方作废重开或者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重开。否则只会影响正常使用。对方开具合乎规范要求的发票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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