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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房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3-06-28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各种补偿。一般来说,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鼓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由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和安置房搬迁的新的定价公式如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住宅基准面积补偿面积基准面积+安置房重新定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各种补偿。一般来说,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鼓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由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和安置房搬迁的新的定价公式如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住宅基准面积补偿面积基准面积+安置房重新定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最新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农村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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