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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信用社信贷员借我的名字贷款50万现在不还怎么办?现在利息本金是92万,取款什么都不是我取的中途利息什么都是他还的

债务追讨 2023-06-28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追债有以下方式:
    (1)协商,相较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协商解决往往是一种更加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所以遇到纠纷最好能够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2)起诉,起诉是执行的“前置程序”,一般我们要在拿到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情况下,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有公证债权人书也直接到公证处开具强制执行书,但是这种情况在生活当中比较少见。
    (3)执行 ,在司法实践当中,就算是法院的调解、判决已经生效,大多数“老赖”也是不会依照调解、判决结果履行义务的,所以我们就需要执行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 个人借贷纠纷类型如下:
    1.约定的利息过高。
    2.没有担保还款没有保证。
    3.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4.利息约定不明确。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一、收集证据,向律师主管部门控告;
    二、换律师;
    三、如律师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四、向媒体曝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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