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什么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8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有:拒绝履行、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的;违背诚信原则的;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的;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当正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