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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1岁,本来是跟着女人的,现在他想和父亲住在一起

子女抚养 2023-06-28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孩子随父方生活的情况有:
    1、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随父亲生活,且父亲具有抚养能力的;
    2、子女未满两周岁,但双方约定由父亲抚养的,或女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情形的;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形成抚养关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
    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离婚案件中孩子满八岁有权选择跟谁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且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确认其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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