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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汽车相撞,医药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8 2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车祸中的当事人的医疗费是应当按照双方的责任主次划分来承担的,责任越大的,承担的医药费数额也就越大;责任的划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根据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两车相撞伤人医疗费谁垫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垫付且有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形的可以向救助基金申请垫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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