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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上写着一天八小时的工作,上班一小时到十二小时,我想问一下这个能不能举报?

其他 2023-06-29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工人每天工作为八小时,除部分特殊情况外,超出时间则为加班,相应给员工加班费,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长期让你们加班超过十二个小时,情况属实,出示有理有据的证据,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如果举报不是去劳动仲裁部门,而是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签订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还有你实际工作时间记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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