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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商店买东西,而店家服务态度恶劣,可以举报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29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物出现纠纷,消费者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1、先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3、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4、直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购物时需多加注意,需了解清楚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在购物完成时需保留相关的交易凭证,如购物清单、转账单等。
  • 投诉商家实体店:向实体店的投诉举报电话或上级单位投诉;向实体店所在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向实体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全国投诉举报电话12315投诉;通过媒体曝光或其他合法方法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投诉商家最狠的方法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调查认定属实后会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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