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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喷漆工是特殊工种吗?

其他 2023-06-29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油漆工属于特殊工种吗
    1、油漆工是不是特殊工种需要看建筑油漆工所在单位是否具有一级资质,如果具有,是特殊工种,如果不具有,建筑油漆工就不能算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
    2、法律依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具体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特殊工种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原国家劳动部把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法律分析:
    1、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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