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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农民工在工地待了一个月,有补贴吗?

其他 2023-06-29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以下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乡镇基层补贴属于工资福利。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所以乡镇基层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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