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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逃走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29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欠钱逃跑了,债权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对方仍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该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欠钱不还逃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例如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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