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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成立 2023-06-29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住所证明、验资证明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依法申请设立的公司;
    2、募集设立,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剩余部分股票向公众公开募集,进而申请设立的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依法申请设立的公司;
    2、募集设立,即由公司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剩余部分股票向公众公开募集,进而申请设立的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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