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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快递公司失职,我的经济损失达到了1200元。如何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6-29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主观恶性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全额赔偿。
    2、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部分赔偿。重大过失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指的是往往不能仅归咎于劳动者,事故与用人单位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管理方式也存在关联因素,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劳动者的一般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则无须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因为快递公司倒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快递公司丢失货件后的赔偿处理方法一般是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公司丢失货件后的赔偿处理方法一般是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者,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
    邮件运递的具体要求由邮电部规定,并予以公告。邮件运递违反邮电部规定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向用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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