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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29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在国外,要想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调解的,国内一方或国外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的话,进行离婚的诉讼是必须要在国内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因感情不和想要直接在外地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离婚:
    1、若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调解离婚。
    2、若双方就上述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经常所在地直接起诉离婚。因此,在外地办理离婚只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因此,夫妻双方在外地离婚一般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且,应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在外地向法院起诉前,需要提供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才会受理。
  • 在外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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