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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补办离婚证,没有户口本,用户口页复印件可以吗?

其他 2023-06-29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后,确认属实的,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协议书如果丢失,需要与签订协议的另一方联系,协商重新签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可以补办。目前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建立婚姻登记档案,档案里面会记录公民的婚姻状况,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拿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无法亲自去办理补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其中,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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