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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欠我的钱,一直不还

债务追讨 2023-06-2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朋友赌债可以不还,因为赌博是违法行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该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该债务的范围仅限于因为赌博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欠朋友的赌债可以不还,但当事人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赌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对方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赌博属于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赌债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欠下赌债,没有欠条,可以不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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