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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能写上别人的名字吗?

房屋买卖 2023-06-29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可以写上别人的名字,只有你同意和另一个人同意,双方携带房本和身份证到房管局填写名字就可以了。

  • 法律分析: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贷款买房都一样的,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名字。
    一、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和提供的贷款资料要以拥有公积金福利的人为借款人主体。
    二、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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