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赌场放高利贷会判多久
高利转贷罪怎么处罚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什么是遗产债务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夫妻在分居后还贷怎么办
哪种银行借贷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