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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抽烟罚款2000元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3-06-30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款2000元。
    首先,罚款的规定应当是事先告知。其次,看工作场所的性质,如果是生产危险品、易燃易爆产品,常见吸烟等于放火,吸烟开除厂籍的警示。具体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工地抽烟的罚款通知单可以写明:检查日期、当事人、抽烟事实情况、罚款依据、罚款金额、罚款方式、做出处罚决定的日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施工安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法律分析:工地上吸烟,违法了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罚款的,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在相关场所禁止吸烟,但是罚款有点多,不至于两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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