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能否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30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按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不影响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前.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按规定比例扣除的部分),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
    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个人所得税单位交,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一部分,再由企业对员工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缴纳,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帮助员工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员工只需在工资明细中核算清楚即可。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法,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
    在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薪金,且薪金所得较高的都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个月应纳的税,扣缴义务人每个月所扣的税,都应该在次月七日当天缴入国库,并报送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公司代付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在公司付给个人的一笔款项中扣下,再支付给税务局,且这笔款项作为公司费用在税前扣除,那么,代付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与个人实际收到金额整体是作为公司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例:职工薪金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所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为公司费用的一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若公司帮别人代付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很少),公司与个人之间没有交易,则只通过往来,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日后将这笔钱向个人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