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在上班的时候公司帮我们买着失业保险,已经缴费一年,没有上班的时候已经在失业保险部门已经登记过,怎么样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没有上班的时候已经在失业保险部门已经登记过,怎么样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保险纠纷 2019-05-23 0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 失业保险的领取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到期

    2.公司开除终止合同
    如果是你个人单方终止合同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只有等到下个单位同样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一起领取。
    根据你交的基数不同,领取的金额也不同,我们这边一般交满一年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不满一年不领取,你算算的合同有没有满年,若没有满,很不划算的。
    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要带的证件资料有:你的劳动合同,保险终止备案表,失业保险申领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还有你的身份证。关于办理这个失业保险,应该是单位的人事办好后,给你的,你只需要到定点的银行拿这单位给你的一个领取失业保险单去领钱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你自己办理的。
  • 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