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朋友的号被盗了,骗了我100块钱,我该问朋友要吗?

网络诈骗 2023-06-30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朋友骗了钱110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举报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对其提供的证据还要进行登记,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最后还会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被朋友骗了钱110当然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举报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对其提供的证据还要进行登记,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最后还会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 钱被骗了可以报警处理,但能追回多少损失,需要看具体情况。在实践中,存在三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1、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朋友的号被盗了,骗了我100块钱,我该问朋友要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