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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40多万元。这种债务是婚后共同债务吗?而且我手里的钱也有存款,是我生完孩子自己存的。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债务 2023-06-30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4、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私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
    (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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