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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晚上,家里的4岁小朋友在大人的带领下,骑自行车出门玩,结果不小心压到别人的脚,结果那人反手打了小朋友,当时过了半个小时才缓过来,然后开始去医院检查,到现在已经查出听力有影响,其余的还在检查,我们这边想要对这个路人进行诉讼,请问这件事情该怎么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30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当事人发现自家孩子与他人打架,且有受伤情况的,可以依法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报警,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行为人造成孩子股骨、颈骨骨折的,家长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伤害的可以先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受害人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并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选择采取恶意纠缠,上门闹事的方式来处理问题。
    对于这种情形,可能是受害方缺乏法律知识,赔偿义务人可以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再或者,可能是受害者认为去法院起诉不能达到自己的诉求,而且赔偿义务人可能会借司法程序将时间拖长,因而采取闹事的方式。
    对于该种情形,只要受害方行为不过分,当忍则忍,如果严重妨碍赔偿义务人的家庭生活,可以报警请求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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