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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女方领结婚后离婚,而不是一个省

起诉离婚 2023-06-30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的,也算离婚。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在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因此只要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应当算解除,即使生活在一起,也算离婚。当事人之间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
    (2)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3)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之后在领结婚证也就是二婚,二婚的手续和已婚一样,区别就在于二婚需要离婚证。所以二婚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也就是离婚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然后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算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就离婚了。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现在离婚后住在一起,虽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也不会干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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