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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恶意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债务追讨 2023-07-01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欠钱不还在实践中大部分都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会通过和平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但是当欠钱不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诈骗类犯罪的,欠钱不还的人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欠款不还构成犯罪,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法的适用范围。只有债权人上诉,法院判决还款,欠款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借款不还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借款人借款不还的,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有不归还的意图,则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经债权人起诉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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