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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公司不给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1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但又不让员工离职,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期限届满后就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的同意。若公司不出具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公司在劳动者入职后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直到满一年时为止,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一个月。如果没有超过一个月的,则可以及时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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