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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结过一次婚,离开了,现在再婚,会不会有婚姻记录?

起诉离婚 2023-07-01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再结婚会有记录,民政局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记录登记成档案。再婚的带齐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结过婚有记录。结婚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为: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所以如果离婚后再婚的,那么会有记录。
    本人的户口簿或者是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上面都会有记录。所以说是不可能隐瞒的,更是无法消除的。离婚后肯定是有记录的。在婚姻部门会有登记,在档案馆里会留存档案资料。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会永久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再婚的,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再婚情况。
    2、再婚情况属于婚姻情况记录,会在婚姻登记档案中留存,不体现在结婚证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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