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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铺的后山墙(不是承千里重墙)开个窗,墙外是二楼,三楼住户通道,现楼上住户不准开窗,这有法律依据吗?

业主维权 2023-07-01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批准,装修时可以在非承重墙上(住宅内立面)开窗,但未经批准不得在住宅外立面的非承重墙上开窗。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
    (一)项、第
    (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
    (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 装修时可以在住宅内立面的非承重墙上开窗,但未经批准不得在住宅外立面的非承重墙上开窗。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
    (一)项、第
    (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
    (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 商品房外的墙面所有权,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般归业主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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