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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的机动车撞到了对方的电瓶车,判断我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是否支付对方受伤住院期间的所有误工费?我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1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受伤后住院的,应这样赔付医疗费: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医疗费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赔偿。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收入的实际减少;误工费的主张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证明每月的收入和受伤期间扣发的工资;如果事故期间正常上班及发工资,那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误工费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方自己承担。因此,误工费是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还是责任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具体要看误工费是否在保险限额范围内。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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