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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车停在中间车道上,导致我追尾,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1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速路上停车后车辆追尾,由停车方负全责。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
    否则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停车方负全责。停车方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停车方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 高速公路停车导致追尾是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是因为车辆故障而把车停在高速行车道上,也没有按照规定,在车辆后方一定距离设置警示。导致后车在发现前车时已经无法避免追尾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下,则前车负主要责任。如果是在前车刹停过程中追尾,虽然前车无故急刹,但后车如果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而发生事故,则后车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高速路上停车后车辆追尾,由停车方负全责。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
    否则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停车方负全责。停车方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停车方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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