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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转了1300元买东西,现在打电话不接,也不发货

网络购物 2023-07-01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后卖方不按时发货的,买家可以先尝试与卖家沟通,如果沟通不成的,买家可以主张与卖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货款。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解决的,买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网购后卖方不按时发货的,买家可以先尝试与卖家沟通,如果沟通不成的,买家可以主张与卖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货款。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解决的,买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超出规定时间的是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家可以尝试与卖家沟通,经催告卖家无正当理由仍不发货的可以申请退款,卖家拒绝退款的可以申请客服介入,在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的15天内,买家一并发起违背承诺的投诉,经核实投诉成立的卖家需要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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