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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买的房子,明年九月交房,交房写夫妻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1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且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了,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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