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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日期,欠款拖了十年没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02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或者应当按照口头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同时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
    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时有效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起计算。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有欠条日期到了没还钱,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不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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