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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岁已经怀孕7个多月,现在在男方家疫情无法回去,没结婚父母不同意要16万彩礼,说给完16万死了我都不用管他们,相当于把我卖了,有个32岁的亲姐已经结婚生子,我父亲癌症晚期肿瘤扩散到全身,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没剩多少时间了,现在在家休养,我妈让我把住院的钱掏了,要两三万,我现在没上班,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我说给她转两三千先用着,以后我爸没了借钱也给他办理后事,多钱跟我姐平分,可她现在要起诉我不养老,怎么才能延期开庭,等生完孩子在开庭,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 2023-07-02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 请问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处理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1、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再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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