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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我父亲后来去世,爷爷奶奶的房子现在卖了,我能分一份吗?

遗产继承 2023-07-02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奶奶的房产的继承方式: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爷爷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一半房产作为爷爷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奶奶其他财产一起作为奶奶的遗产由爷爷,奶奶的父母,奶奶的孩子共同继承。
    但是如果房子是奶奶的个人财产,且其在生前有立遗嘱将房子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那么在奶奶死后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那么对于房产的继承,首先要分清个人部分和共同的部分,房产当中属于死者个人的部分,才属于遗产分割的范围。所以继承发生后,对个人享有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也就是遗产,首先由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产权一方根据继承分配协议,可以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折价补偿款。
    如果继承人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诉讼,根据诉讼结果确定各自份额,或者继承分割房屋。尤其要注意,死者个人名下的房产,在继承时,不能把死者个人名下的房产直接等同遗产进行分割,不能损害配偶的财产权。
    实践当中,还要考虑各继承人有无其他住房等情况,再继承死亡配偶一方对房屋享有较多份额的角度,在各继承人分割共有物时,倾向于把房屋判归原共有人一方。
  • 老人一方去世,房产分配方式如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子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剩余的部分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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